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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經濟學代表

發布時間: 2021-02-25 12:49:07

A.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內部學派比較

制度經濟學派的發展已約有一個世紀的歷史,在這一發展過程中,不同制度學派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著理論觀點上的原則性沖突。這一點不但在新制度主義學派同舊制度主義學派之間存在著,尤其在各自內部也存在著,尤其在新制度經濟學派內部尤為明顯。
1、經濟學方法論。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承襲了凡伯倫、康芒斯的傳統,普遍反對形式主義,不用數字模型和先進的計量學。他們對研究對象分析結論往往是與總結性的概念和對周圍制度背景的理解有關。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不反對形式主義。
從研究對象上來看,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主張研究對象應放在一個整體的環境下,反對用個體來部分地解釋社會整體的本質和動力,認為個體主義研究方法范圍狹小,實際上應包括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法學等。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受古典自由主義的影響,其研究對象的出發點是從個體出發,認為所有經濟現象在本質上應根據個體的性質、稟賦、目標和信仰來解釋。
2、經濟學基本假設。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設修正為「有限理性」。而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提出用「社會一文化人」來代替「經濟人」,同時也不贊同用「有限理性」對「完全理性」的修正。他們認為,這二者都沒有認識到人的心智結構是多層次的。他們也不排除理性,但認為理性是適應性意義上的,是逐漸調整過程。
綜上所述,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放棄了形式化方法一用數字或邏輯代替自然語言的表述,拘泥於描述調查、政策分析和規范性的研究方式,使其理論發展受到制約。由於制度的研究中又包含了許多不可度量的因素,所以單純用形式主義分析方法來處理紛繁復雜的經濟體系時也會受到許多的限制。除此之外,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不是單純的個體,而是社會性的個體,而其中文化、制度對個體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都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整體主義和個體主義都是不完整的。

B. 新制度經濟學制度分析的起源,代表人物,主要特徵,基本觀點與不足.

新制度經濟學起源於70年代科斯 (Ronald Coase)《企業之性質》。代表人物是科斯和諾斯。主要特徵是強調新回制度經答濟學應該研人、制度與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其基本觀點是交易費用影響資源配置,已形成交易費用經濟學、產權經濟學、委託—代理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新經濟史學等幾個支流。其不足是跨學科交融有待加強。

C. 什麼叫做制度經濟學

制度經濟學(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制度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經濟學分支。它研究制度對於經濟行為和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經濟發展如何影響制度的演變。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始於科斯 (Ronald Coase)《企業之性質》,科斯的貢獻在於的將交易成本這一概念引入了經濟學的分析中並指出企業和市場在經濟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人對於這門新興學科作出了重大的貢獻。近30年,新制度經濟學是蓬勃發展的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制度經濟學(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特別引人注目的一支。一般認為,現代西方經濟學可分為主流經濟學和非主流經濟學。主流經濟學由亞當·斯密發端,中經大衛·李嘉圖、西斯蒙第、穆勒、薩伊等,形成了古典經濟學體系(Classical Economics)。在20世紀以後,主流經濟學又歷經了「張伯倫革命」、「凱恩斯革命」和「預期革命」等,形成了以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為基本理論框架的新古典經濟學體系(Newclassical Economics)。盡管主流經濟學枝繁葉茂,備受青睞,但非主流經濟學一直在努力抗爭,不斷創新,仍獲得相當的發展空間。非主流經濟學流派很多,制度經濟學就是其中的一個流派。制度經濟學之所以引人注目,不僅是因為它的理論思想與眾不同,更重要的是它的研究方法所具有的獨特性質。

D.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學派簡介

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20世紀50年代,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登上了學術舞台。他承襲了凡伯倫為代表的舊制度經濟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上發展了制度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派在研究對象上與舊制度經濟學派沒有多大差別,沒有擺脫舊制度經濟學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對經濟生活起決定作用的思想,但他們不是像舊制度學派那樣研究由人們的心理活動和社會習慣所決定的制度演進過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單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經濟學派比舊制度經濟學派更徹底地主張制度演進、整體方法,反對新古典經濟學抽象演繹法,認為把個人作為經濟學的研究出發點是不科學的,認為這種方法以其均衡的、靜止的分析去研究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的外表,沒有考慮到社會各個經濟利益集團間的矛盾沖突。新制度學派的學者主張從根本上更新現代經濟理論的方法論基礎。他們認為,由於技術不斷變革,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結構處於不斷的變化過程中,資本主義制度是個動態的因果過程,所以經濟學必須研究變化、研究過程。也就是說,對經濟問題的研究要採用演進的方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演進方法是與整體方法相聯系的,強調在經濟研究中,應把注意力集中在作為演進過程的整個社會,而不是個人和企業。這里所說的整體,不只是經濟概念,往往不能用數字來表述。他們反對正統經濟學所採取的數量分析方法,而應該採取制度因素的分析方法。新制度經濟學派的這種分析方法被概括為制度分析法或結構分析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整體研究是與價值研究方法相聯系的,這實際屬於規范的研究方法。
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以科斯理論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來的。它既有別於舊的制度經濟學,又有別於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其主要代表人物為科斯、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德姆塞茨、諾斯及張五常等人。這一學派運用新古典經濟學的邏輯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並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身的理論視為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使新制度經濟學成為「本來就應該是的那種經濟學」(科斯,1994)。新制度經濟學對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關於人的行為假設。新古典經濟學認為,經濟人的行為是完全理性的、經濟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則主張經濟學應該研究現實中的人,應該從現實的組織體制出發,從人的實際出發來研究人。新制度經濟學派從兩個方面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1)人的行為是有限理性的。(2)人都具有為自己謀最大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
關於研究領域的拓展。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派把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方法運用於研究制度結構,包括法律、企業組織、社會文化等,並引入了交易費用、產權等理論。他們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零交易費用的假定,認為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為零,那麼,不論生產和交換活動怎樣安排,資源的使用都相同。這種從零交易費用假定到正交易費用假定的修正,使經濟學的研究更接近於現實。這種應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研究制度問題,拓展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除此之外,新制度經濟學在研究經濟組織制度的時候保留了新古典經濟學的三個基本要素:穩定性偏好、理性選擇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不過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保護作了修正:即主體的環境約束問題、主體所擁有的信息問題和主體與客體問相互作用的方式問題。在此基礎上再引入新的變數,如信息、交易成本、產權約束和政府行為干預等,從而形成了新制度經濟學發展的方法論基礎。原有的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在這里得到了一般化的應用。

E. 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新制度經濟學代表人物有哪些

太多了
戈特哈德·貝蒂·俄林
http://ke..com/view/697975.htm
勞倫斯·羅·克萊因
http://ke..com/view/697984.htm
喬治·斯蒂格勒
http://ke..com/view/304071.htm
羅拉爾·德布魯
http://ke..com/view/905191.htm
莫里斯·阿萊斯
http://ke..com/view/476119.htm

F. 有誰知道制度經濟學、法經濟學與經濟學的區別嗎

制度經濟學(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經濟制度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經濟學分支。它研究制度對於經濟發展的影響,也研究經濟的發展如何影響制度的演變。老制度經濟學代表康芒斯、米且爾等,考察了制度,但沒有對於主流經濟學的方法上有所改進。新制度經濟學由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d 《企業的性質》論文所開創,它貢獻在於的將交易成本這一概念引入了經濟學的分析之中。 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張五常等人對於這么新興學科作出了重大的貢獻。近30年,新制度經濟學是蓬勃發展的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法經濟學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它旨在運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來解釋法律制度和分析法律問題
經濟學是它們的媽媽。
回答完畢,謝謝!

G. 有沒有人知道制度經濟學的主要代表人物W ·卡普

建議到專業的網站咨詢一下吧,這里關注很少的。

H. 新制度經濟學的命名者

新制度經濟學的名字是威廉姆森給起的,在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內一個所謂容的新制度學派,之所以有一個新字冠在前頭,主要是為了和以凡伯倫、康芒斯、密切爾為首的老制度學派相區分。老制度學派曾一度在美國成為主流,那是大蕭條之後的幾年裡,馬歇爾和凱恩斯之間的過度時期,迷茫的美國人對自己國人的思想第一次重視,但是,可是說舊制度學派幾乎沒有給現代經濟學留下多少東西,也許正如科斯所說他們本來也不願留下些什麼。科斯在1998年的AER上發表的《關於新制度經濟學》一文中說:「老制度經濟學的代表康芒斯、密切爾等都是一些充滿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們卻是反理論的,他們留給後人的是一堆毫無理論價值的實際資料,很少有東西被繼承下來。」雖然其中的代表人物都曾一度在美國經濟學家中聲名顯赫,但對現代經濟學範式的影響幾乎看不到。

I. 康蒙斯的制度經濟學是如何提出的

作為社會法律學派的創始人和最主要代表,康蒙斯提出了一種「關於集專體行動屬在控制個人行動方面所起的作用的理論」,這就是康蒙斯的制度經濟學。康蒙斯發展了資本主義進化的理論,把它們作為削弱資本主義主要弊端的緩和力量。他承認和強調發生在制度內的個人經濟行為,把這種行為稱之為在控制、解放和擴展個人行動方面的集體行動。按照康蒙斯的觀點,從方法上講,傳統的個人主義把研究重點集中在個人買賣方面,是不可能突破支配經濟體系結構特徵的各種力量、工作規則和體制的,而個人則在此體系內部進行流動。經濟體系發展和運動的關鍵是政府,政府是採取集體行動和進行變革的首要工具。

J. 制度經濟學得主要創始人

這個你要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舊制度經濟學、一個是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的創始人以科斯為主要代表
舊制度經濟學的創始人以康芒斯為主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