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关于 银监会 变更 韩国 事项 公告 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
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 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韩国新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上海分行增拨人民币营运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外汇营运资金 10000万元等值的美元。增资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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